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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“光明水厂深度处理及二期工程-PHC管桩专业分包”履约担保形式的澄清
关于本项目履约担保形式(现金银行转账/履约保函)的约定:
①履约保函:投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,并在合同签订之前向甲方出具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履约保函,保函金额为合同价的10%,或②银行转账:投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4天内,并在合同签订之前向招标人缴纳合同价5%的现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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